兔茅申购价2499元,经销商称控货严,生肖酒会退烧吗?******
茅台直销“i茅台”首发兔茅售价2499元/瓶。
1月5日20时,茅台的第十款生肖酒兔茅在“i茅台”App首发申购。在“i茅台”平台,53度500ml兔茅“贵州茅台酒(癸卯兔年)”(以下简称“兔茅”)售价2499元/瓶。据贵州茅台官微介绍,本场兔茅首发专场投放29999瓶兔茅供用户申购。
“i茅台”显示,申购结果将于1月6日18时后公示,申购成功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消费者。据“i茅台”介绍,此次兔茅首发申购持续1小时,至21时结束,专场申购登记先后顺序与申购成功率不关联。
据“小茅i茅台”官微介绍,1月4日开启虎茅申购的“告别专场”,共计投放29999瓶虎茅。此后,兔茅将接力虎茅在“i茅台”上架,开启每日享约·茅台时段开放申购。
自2022年3月31日以来,茅台推出“i茅台”平台,扩大了直销渠道。2022年前三季度,贵州茅台的直销渠道收入达318.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占营收比重达约36%。与此同时,直销渠道挤压经销商生存空间的声音也一直存在。
与往年茅台生肖酒发售后经销商纷纷推出预订、预售的火热情形不同,今年不少经销商反映控货更严。
1月3日,上海一位茅台经销商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兔茅”还没有货,价格也尚未确定,也并未像去年“虎茅”发售前一样接受预售。
1月5日,北京一位茅台经销商也表示兔茅“暂时没有货”,也暂时没有预售,并称今年控货厉害。去年,虎茅发售后,市场上虽没有现货流通,这位经销商也曾推出“预售价”支持提前预订,虎茅价格一度炒上6000元/瓶。
知趣咨询总经理蔡学飞认为,茅台生肖酒一向是中国最重要的投资类白酒品类,本身的稀缺性非常强。“在旺盛的需求面前,每年限量发售进一步加剧了(生肖酒的)产品价值。”蔡学飞指出,由于茅台酒在送礼市场有很强的流通性,加上“生肖”“限量”的概念,受到市场追捧“是必然的结果”。
那么,“i茅台”直接投放兔茅,是否会让茅台生肖酒市场降温呢?蔡学飞认为,“i茅台”的精准投放,能缓解一部分市场对茅台生肖酒的供需矛盾,满足一部分刚需消费者的需求,但兔茅的稀缺属性并不会改变,茅台生肖酒在高档礼品市场上仍然有很强的号召力。
“(但也)要客观认识到,考虑到茅台最近几年一直在做价格管理,相较于往年的生肖酒,今年兔年生肖酒的炒作氛围,应该会有所降低。”蔡学飞分析称。
截至1月5日,贵州茅台收涨4.41%,股价重新站上1800元,报收1801元,总市值22624亿元。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